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国土资源部喀斯特
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审 核 人: 吴攀
2021年5月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
1.1 实验室基本情况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设有水环境实验室、汞实验室、环境材料制备及分析3个专业实验室,共有实验室8间。实验室现有专职实验人员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中级职称2人;学历结构组成:其中具有硕士学位2人,学士学位1人。喀斯特重点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200余台(套),设备总值达1000余万元,超过10万元的单台设备有15台(套),能基本满足实验室相关教学、科研的需要。
1.2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与责任体系
为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教育部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迎检工作,成立实验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组长:吴攀
副组长:吴起鑫
成员:秦军、吕晴、何天容、胥思勤、何守阳、彭雄武、陈梦瑜
喀斯特实验室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健全喀斯特实验室、各分实验室、导师和学生的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喀斯特重点实验室现已完成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分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责任书签订,分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责任老师、实验室安全责任老师和学生的责任书签订在5月完成。
1.3 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
喀斯特实验室根据学校相关制度管理文件,结合本实验室学科及科研特点,制定了喀斯特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其中一些主要管理制度已上墙。
1.4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根据学校要求,每年9月份研究生开学之际,喀斯特实验室要求所有研究生均进行实验室安全系统的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实验室安全准入证,所以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在校研究生均已按要求完成考试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喀斯特重点实验室2021年计划共安排实验室安全培训3次,其中4月份已完成1次,拟在9月份研究生入学之际再进行1次实验室安全培训,分管领导计划9月份在资环学院及喀斯特实验室大会上针对全院及喀斯特实验室教师进行1次实验室安全培训。2021年喀斯特重点实验室计划安排应急演练4次,分别安排在5、7、9、11月份,演练内容涉及火灾逃生应急演练、危化品泄露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废气泄露应急演练。
1.5 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
截止2021年4月30日,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已完成安全检查4次,分别是2021年1月12日、3月2日、4月9日、4月29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检查3次,分别是3月30日、4月14日和4月28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项,主要安全隐患涉及:①学生登记的易制毒,易制爆管制药品台账不够规范和及时;②气体钢瓶周边存放有纸箱和杂物;③气体钢瓶的使用状态标识未及时更新;④烘箱等高温设备周边存放纸箱等易燃物品;⑤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不完整;⑥实验室卫生较差,实验台面物品堆放杂乱等。按照学校设备处的整改要求,已针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进行了实验室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2.1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1.1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2.1.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喀斯特科研实验室等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的相关场所。
2.1.3检查重点
(1)实验场所及防护措施安全
①实验室卫生;
②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等日常管理情况;
③实验室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④实验室日常使用记录是否完整。
(2)实验室规范管理
①管控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
②实验室管控类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规范;
③高温设备管理是否规范;
④气瓶管理是否规范;
⑤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管理是否规范。
2.2 发现并整改隐患概况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要求及相关实验室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安全、易制毒、易制爆品的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等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安全隐患问题,现列述如下:
(1)104实验室使用登记不够仔细,有未登记情况,台面不够整洁干净;
(2)214研究生公共实验室卫生较差,桌面杂乱;
(3)104、211实验室高温设备与纸箱距离较近。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喀斯特实验室已要求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立即整改,截止5月7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单位名称(盖章):国土资源部喀斯特
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报送时间:2021年5月10日